永利总站制药(眉山)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真空泵前端废气冷凝改造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顺江大道南段53号 028-38498358。
(2)工程招标范围:现有设备设施拆除和设备、公用系统管道、辅助设施安装等。
(3)计划工期:按甲方后期要求。
(4)招标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需求施工(含设备、工艺管道、机电安装等相关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挂靠。
(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招标公告网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截止。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招标文件。
4、报名需提交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社保缴纳明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验收报告)、《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hangzey@xtlxdg.com,并抄送wusiyu1@xtlxdg.com。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通过资格预审后24小时内需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和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
(3)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或未投标的;
2)未按甲方通知的开标日期参与开标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中标。
8、开标时间: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9、开标地点:甲方另行通知。
10、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利总站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泽宇(电话:15182343201,邮箱:zhangzey@xtlxdg.com)
监督人:曾文丽、吴思钰(电话:028-67258805,邮箱:zengwenli@xtlxdg.com 、wusiyu1@xtlxdg.com)